通知公告
 
国际儒学联合会2026年度课题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8 11:29:48 发布作者: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

一、为进一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化儒学与不同文明的交流互鉴,提升国际儒学联合会(以下简称“国际儒联”)的学术影响力和国际影响力,国际儒联根据2026年度工作安排,现发布《2026年度课题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国际儒联会员(团体会员、个人会员)、理事、研究(研修)基地均可申报。

二、研究请围绕《国际儒学联合会2026年度选题指南》进行申报。所列选题只明确研究主题、范围和方向,申请人须立足国际儒联主责主业,关注现实问题,突出经世致用,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进行申报,项目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组织开展研究、组织活动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或担任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

4.申请人组成项目组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四、2026年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以个人名义或单位名义申报的,均只能申报1项。

五、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大项目20万元,重点项目10万元,一般项目3-5万元。申请人请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优先支持有配套经费的申请单位。

六、项目完成时限:课题项目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重大项目可适当延长。两年期的项目,每年须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如咨询报告或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

七、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

2.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3.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报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项目结项。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40%。

5.不得使用已获得其他单位资助的研究成果申请项目。

6.立项后凡以国际儒联资助项目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八、申报项目须如实填写材料,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九、获准立项后,获准立项的《国际儒学联合会项目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十、因涉及限项申报,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将纸质版《申报书》2026年4月7日12点前报送社科办项目管理科252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老师

电 话:65944873


附件:1.2026年度选题指南

    2.申报书

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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