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项目申请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6〕2号,见本通知后链接1)的精神,为结合我校实际并做好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202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部分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集中接收工作于2026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6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6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C类)、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协商确定研究内容分工,并会同双方所在单位协商确定合作研究协议(合同)。对于经双方协商约定转拨合作研究资金的情况,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总预算并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4.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代表作个人贡献信息的采集范围为各类项目的申请人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骨干成员。
5.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为减轻科研人员申请负担、提升申请质量,2026年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请书结构框架已调整,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下载并填写最新版申请书。
7.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依托单位或者合作研究单位有效聘用的职称(若是内聘职称,内聘职称的聘用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职称的评审资质),严禁提供虚假职称信息。依托单位应对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职称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符合上述要求。
8.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9.对于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申请人,可在2026年3月11日—13日完成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预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提供预先查询是否符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规定的服务。
10.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认真阅读关于项目申请书内容相似度的提醒,并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11.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经过伦理审查。
12.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四、各单位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阅读《指南》,并根据《指南》结合本单位人员情况、学科发展方向与科研方向,挖掘自身及校内外资源,积极组织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申报相关类别项目。
2、请各单位认真核实申报人员身份。非全职人员依托本校申报项目前,需与学校签订兼职协议,并将协议复印件交科学技术处备案,非全职人员不得申报地区基金项目。
3、各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经验丰富的相关学科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逐一指导,减少项目申报的仓促性和盲目性,提高申请书质量和项目中标率。
4、请各单位积极鼓励有较好研究基础的老师申报重点、重大项目。凡申报重点项目(包括联合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及B类项目,申请人须在2026年3月1日以前完成申请书撰写并将申请书电子版提交科技处,科技处将根据学科方向组织专家论证;
5.申请人应关注《指南》中的科研诚信要求,强化科技伦理等方面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做好个人信息核查,5篇代表作署名标识等工作。
6.各单位应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及形式审查工作(形式审查工作利用附件3中的《形式审查明细表》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填写规范,完整,准确,提高项目初审通过率。
7.申请人的申报信息系统开通工作已于2026年1月15日组织完成。如果还有个别申请人需要开通信息系统,请申请人将相关信息提供给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向科技处申请开通,科技处不接受个人开通申请。
8.学校的项目伦理审查注意事项请参见附件2。请需要进行审查的申请人根据伦理委员会要求按时提交材料,以免耽误项目申报工作。
9.请各单位按照提交的《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推进计划表》按时完成申报相关工作。
10.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五、项目申请工作时间安排
2026年3月11日至3月13日,科技处将对申请书纸质初稿(包括相关证明附件)进行校级形式审查,请各单位在2026年3月10日之前统一将申请书纸质初稿报送到科技处办公室(行政楼233室)。审核完成后,科技处将反馈形审意见,请各申请人根据相关意见修改后提交申请书电子版,科技处完成审核后正式提交基金委(学校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正式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逾期不候)。
具体时间安排请参考附件1:《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间安排进度表》。
请各单位及各申请人严明纪律,对各类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按学校的时间安排进度认真做好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以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詹睿,张灿瑜
电话:0871-65912903,13629673172电子邮件:181756773@qq.com
链接1:《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6〕2号,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99667.html)
附件1: 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间安排进度表
附件2:云南师范大学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注意事项及伦理审查申请表(2026版)
附件3:形式审查明细表(预计2026年3月1日发布)
科学技术处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