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平台:
根据《云南师范大学自然科学类科研平台建设管理办法》(云师发〔2025〕102号)的相关规定,为系统化、高效地推动学校科研平台的建设与发展,进一步提升科研平台的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学校决定正式启动2025年度科研平台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本次考核工作的具体安排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及处于未验收的省教育厅科研平台(2025年参加年度考核科研平台清单附件1)。
二、考核内容
科研平台的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本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方面。
1.处于建设期的科研平台
对照平台建设任务书(或合同书)及相关管理要求,检查是否按计划进度要求实施建设任务,是否达到立项阶段性目标。
2.处于运行期的科研平台
对照2024度各科研平台《云南师范大学科研平台年度报告》中2025年年度工作目标,检查是否按计划进度要求实施,是否达到预期工作目标。
三、考核工作分配
依据《云南师范大学自然科学类科研平台建设管理办法》(云师发〔2025〕102号)之相关规定,考核工作作如下安排:4个教育部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以及7个云南省重点实验室,由科技处统一开展考核;其他列入年度考核平台清单的平台,由依托学院(学部)负责考核。
四、工作流程
1.平台填报并提交材料
(1)每个参加考核的科研平台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云南师范大学科研平台年度报告》及附件材料(附件2)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依托学院。注:相关成果统计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2025年批准的从批准时间开始采集)。
(2)依托学院审核年度报告后于12月22日前将4个教育部平台及7个云南省重点实验室的年度报告及附件材料报送科学技术处。
(3)材料要求:《云南师范大学科研平台年度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年度报告第二部分“研究水平与贡献”中的表(1)——表(10)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5987136009@139.com。
2.考核及要求
(1)由学院(学部)考核的平台:由各依托学院(学部)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时间组织对所依托本单位建设的平台进行考核,考核后形成《云南师范大学科研平台考核意见表》(附件3)并公示,并将考核意见表于2026年3月15日前提交到科技处;
(2)科学技术处组织考核的平台(教育部平台、省重点实验室):请按照附件4汇报提纲准备PPT(汇报时间:教育部平台30分钟;省重点实验室20分钟),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张仁 张灿瑜
联系电话:65912901
附件:1.2025年参加年度考核科研平台清单
2.云南师范大学科研平台年度报告
3.云南师范大学科研平台考核意见表
4.教育部平台及省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PPT汇报提纲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