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6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2 10:02:49 发布作者: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

为认真做好2026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申报将使用新系统,请还未注册的教师登录系统https://ynskghxm.ynxc.gov.cn/new/s/2024/lyr/zsxt注册个人信息。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 申报一般项目须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 申报青年项目不受学历、职称(职务)等条件限制,男性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127日后出生),女性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127日后出生)

4. 申报人须征得项目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工作单位在云南的在职博士后,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全脱产博士后通过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2.2025127前,在研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未向主管业务部门提交结项申请材料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省社科规划教育学项目。对于已提交结项材料但未通过结项鉴定的,不予立项。

3.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项 目。不得以 已获得同级别及以上项目立项的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本次项目。

4.截至2025127日,省社科规划教育学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被终止不满3年、撤项不满5年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款规定,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报人的名义申报。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在研或已结项项目的联系与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与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报。

特别注意事项:

1.《申请书》“研究基础”部分“代表性研究成果”须与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高度相关,且限报5。其中,代表性研究成果为论文的,申报人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代表性研究成果为专著的,申报人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

3.研究报告、咨询报告须获得省部级(含)以上领导批示,研究项目仅填写申报人为负责人的项目,不得提交项目组成员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此次施行限额申报,本科高校各2项。现将时间安排如下:

1.1126日上午12时提交申请书1份,活页(8个版面)3份,上述材料均A3双面打印。交至行政楼252参加学校评审,评审通过者可上传系统;申报系统将于202511298时至12717时开放,个人申报与责任单位审核同步进行。

2. 128日上午12时通过学校评审的提交与系统一致的申请书1活页(8个版面)1份,上述材料均A3双面打印申报承诺书1份,交至行政楼252;汇总表电子版发公共邮箱。


联系人:朱老师 (行政楼252室)

联系电话:65944873

公共邮箱:shidakeyanchu@163.com


附件:申请书

 

汇总表

申报承诺书


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5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