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人文社科类2026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教师类及研究生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2 15:57:17 发布作者: 阅读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人文社科类2026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教师类及研究生类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6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教师类项目及研究生类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组织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2026年度基金项目分为一般项目专项项目。一般项目包括教师类项目和研究生类项目。本年度可申报“人工智能教育研究”“三个定位”“思政课研究”三个专项项目。申报专项项目时,申请人需在项目申请评审书(模板见附件1-2)封面进行选择。为促进人工智能教育研究,请各学院(部)老师积极申报“人工智能教育研究专项”(限教师申报)

二、教师类项目申报说明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即为申请人,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2.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可根据研究需要吸纳相关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项目负责人在确保主持项目完成的前提下,可参加他人主持的研究项目,最多参加2项。

3.项目以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最终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4.预期成果量化且可考核,其中必须要有综合研究报告和至少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项目依托高校认可的其他期刊收录论文。成果形式包含综合研究报告、所依托高校认可的国内外核心期刊收录论文、咨询报告、专著、新产品、新工艺、计算机软件等。

(二)其他事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

2.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3.主持过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及省部级以上项目;其他教育厅同等级别厅局级项目(含所主持项目终止的情况);

4.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三)项目立项及经费管理(含专项)

1.由省教育厅批准的基金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从立项当年的3月1日起执行;

2.人文社科类课题:资助1万元/项。

三、研究生类项目申报说明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为我校在读一年级和二年级全日制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能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2.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其本人的毕业时间

3.项目负责人只能为1人,可根据研究需要吸纳相关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4.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5.预期成果量化且可考核,其中必须要有综合研究报告和至少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项目依托高校认可的其他期刊收录论文。

(二)其他事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

2.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3.主持过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及省部级以上项目;其他教育厅同等级别厅局级项目(含所主持项目终止的情况);

4.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三)项目立项及经费管理(含专项)

1.由省教育厅批准的基金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从立项当年的3月1日起执行;

2.人文社科类课题:资助1万元/项。

(四)学院(部)进行遴选推荐

1.推荐方式

为进一步充分发挥学院(部)在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中的主体作用,研究生类项目实行限项推荐,本年度学校统一采用学院(部)推荐方式开展申报工作,各培养单位应组建由校内外专家共同参与的专项评审小组,其中校外专家比例不得低于60%,以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性与专业性。

2.指标分配

指标分配依据各学院(部)在读一、二年级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博士)基数及2025年申报数量进行核定,具体名额详见附件3。

3.理科学院申报说明

理科类学院(部)申报人文社科项目社科办不再单独分配指标,统一由科研秘书上报社科办进行评审。

四、申报方式

本年度实行线下申报方式,申请者请填写《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教师类项目申请评审书》(见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研究生项目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

五、提交材料要求

1.教师类项目及理科学院(部)研究生类项目 请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报送,于2025年11月21日17点前以学院(部)为单位提交申请书及盖章完整的项目推荐明细表(附件4)电子版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交至行政楼252办公室

2.研究生类项目(文科类)请各学院(部)于11月26号前申报项目总表、项目拟推荐申报明细表(附件4)、公示情况(不低于5个工作日)等纸质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统一上报社科办252,电子版发指定邮箱。不接受同一学院(部)多次报送,过期不予受理。

3.请各学院(部)加强对材料的形式审查,不符合形式审查的材料将不予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项目组成员、负责人未签字,研究生项目导师未签署推荐意见,申请书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不完整的视为初审不通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地点:(人文社科类) 行政楼(252)办公室

联系人:徐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65944873

电子邮箱:shidakeyanchu@163.com


附件1.教师类项目申请评审书

附件2.研究生项目申请评审书

附件3.各学院(部)可推荐申报名额

附件4.XX学院(部)项目拟推荐申报明细表

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