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教育部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2 11:34:37 发布作者: 阅读次数:


学院/学部/部门


教育部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评选范围及条件、评选原则等详见附件资料包(共包含9个附件)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本次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指标12+2(“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学校将组织遴选、择优推荐上报。

三、申报资格和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时间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参评成果范围是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每位申报者限申报一项成果;合作成果限一人申报,或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注意: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请详见 附件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4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者下载附件资料包、填写成果奖申报材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申报者于2025年10月29日(星期三)下午5前,将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一览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办成果科电子邮箱:ynsfdxskgzb@126.com,并将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材料(一式5份)送至社科办成果科(行政楼227)。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格式要求:

1. 申报一览表的命名方式为“学院/学部/部门名称+学科类别+成果名称+申报一览表”。

2. 每个项目的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方式为“学院/学部/部门名称+学科类别+成果名称”,各申报项目的学科类别应从受理成果范围给出的30个学科中选择。

3. 以上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命名为“成果名称+第届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材料”(“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请注明),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4. 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5份,相关证明材料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非论文类成果可单独装订;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论文成果应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

五、申报时间安排

1. 经学校推荐、省教育厅遴选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学校组织申报人在线填报申报材料。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 (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网络平台,“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评奖申报的网络平台为全规办官方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网络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为确保提交和审核工作顺利完成,原则上,各高校须组织申报人在2025年11月24日前完成填报并完成校级审核。

2. 受理成果范围、申报资格与要求、具体申报问题以及账号注册等问题详见附件资料包。

3. 各高校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下一届成果奖申报中,对相关高校进行限项。


 附件:第十届教育部成果奖申报资料包.zip


联系人:徐老师、李老师

办公室:行政楼227室

联系电话:0871-65944871


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