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5 10:13:09 发布作者: 阅读次数:

各学院(学部)、部门:

为做好2025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开展的项目内容

(一)学科体系建设:资助省内高校与部属高校、省外高校合作开展数字教育与人工智能学科建设(科研)项目及服务云南省重点产业学科建设(科研)项目。

二、申报范围

(一)2025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不限额申报。

(二)各类项目以一级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各二级单位和个人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学科建设(科研)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应围绕教育数字化与人工智能教育赋能学科建设、服 务云南省重点产业学科建设两个方向开展。紧扣学科前沿动态,推动跨学科研究,填补相关领域空白,提升云南高校在国际前沿 学科领域的竞争力,紧密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主动服务和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项目研究期限根据实际研究内容合理设定,但一般不超过一年半。

2.合作方应具备云南方所不具备的优势和研究能力,双方需有良好的前期合作基础,注重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实现强强联合与优势互补。

3.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 博士学位,为合作双方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学术信誉良好,无学术不端等行为。项目设计、研究人员组成科学合理,项目主要负责人应有前期研究基础以保障项目能按期结项,参与研究人员须知情并亲笔签名。

4.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研究项目,往年已有在研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5.项目应依据《2025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学科建设(科研)项目申报指南》进行申报,申报者可从不同研究角度、方法和重点开展研究,在符合指南要求的前提下可对选题进行适当调整。

6.项目如获得立项,经费在开题后可使用30%,中期检查通过后使用30%,达到研究目标,成果被采纳后使用40%。若项目到期不能按时结题将收回40%经费。

7.项目申请材料经形式和资格审查后,由省教育厅适时组织 开展评审工作,项目评审通过后,预计于2025年6月10日开展 项目答辩。

8.项目结项需要项目咨询报告、项目咨询报告获厅级以上单位的采纳证明(或省级领导批示)、综合研究报告等核心材料,详见项目结项材料(装订)目录(附件5)。

9.涉及国家、商业秘密的研究课题请勿申报本项目。

四、学校申报具体要求

有意向申报老师请于2025年5月29日上午12点前将:

《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学科建设(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

《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学科建设(科研)项目合作意向协议书》(一式2份)

《2025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学科建设(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一式1份)交至行政楼252办公室,word版电子稿发公共邮箱。

附件:

1:2025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学科建设(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学科建设(研究)项目申请书

3: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学科建设(研究)项目合作意向协议书(格式)

4:2025年省院省校教育合作学科建设(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5:项目结项材料(装订)目录

6:云南省人民政府与省外高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名单

联系人:师老师 朱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44873

公共邮箱:shidakeyanchu@163.com

社科办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