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部门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录平台已经生成2024年度《结题报告》,为做好2024年资助期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共38项,清单见附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注意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决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以后发生的各类支出计入下一年度。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得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https://k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存储到信息系统。
二、电子版结题报告的填报
1、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撰写提纲填报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2、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1月31日前撰写完成结题/成果报告并在线提交。提交后请各项目负责人提交后密切关注报告审核状态以及本人预留E-mail,如有退回修改(科技处退回或基金委退回),请根据修改意见和邮件通知及时修改后再提交,直到基金委审核通过为止。
三、纸质版结题报告的报送
1、当ISIS系统中结题报告的审核状态为“基金委等待接收纸质”或“基金委已审核”时,即可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的结题报告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原件,不含附件),项目负责人签字并于2025年2月25日前提交科技处233办公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科技处将完成后续签章等工作后将上述材料报送基金委。
2、项目负责人须确保所提交的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完全一致
为保证本项工作及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完成,请各相关单位及相关基金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按本通知的要求按时完成结题报告提交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2024年度国家自科结题项目清单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
联系人: 张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12903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