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5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教师类项目及研究生类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组织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分类:
(一)类别
2025年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分为:
1.教师类项目(含专项项目)
2.研究生类项目(含专项项目)
(二)专项项目
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设立以下2个专项项目:
1.“三个定位”专项:围绕服务云南发展“三个定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展的研究项目。
2.思政课研究专项:深入研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对思政课教育环境、对象和目标、内容、方法、手段、考核评价的研究。
二、教师类项目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即为申请人,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2.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可根据研究需要吸纳相关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项目负责人在确保主持项目完成的前提下,可参加他人主持的研究项目,最多参加2项。
3.项目以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最终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4.成果以综合研究报告、所依托高校认可的国内外核心期刊收录论文、咨询报告、专著、新产品、新工艺、计算机软件等为主。
(二)其他事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
2.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3.主持过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其他教育厅同等级别厅局级项目及省部级以上项目未结题验收的(含所主持项目终止的情况);
4.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三)项目立项及经费管理(含专项)
1.由省教育厅批准的基金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从立项当年的3月1日起执行;
2.人文社科类课题:资助不低于1万元/项。
三、研究生类项目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为我校在读一年级和二年级全日制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能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2.申请时须附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
3.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其本人的毕业时间;
4.项目负责人只能为1人,可根据研究需要吸纳相关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5.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6.预期成果量化且可考核,其中必须要有综合研究报告和至少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项目依托高校认可的其他期刊收录论文。
(二)其他事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
2.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3.主持过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其他教育厅同等级别厅局级项目及省部级以上项目未结题验收的(含所主持项目终止的情况);
4.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三)项目立项及经费管理(含专项)
1.由省教育厅批准的基金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从立项当年的3月1日起执行;
2.人文社科类课题:资助不低于1万元/项。
四、申报方式
本年度实行线上申报方式,申请者请填写《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教师类项目申请评审书》(见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研究生项目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
五、提交材料要求
1.2024年11月16日17点前以学院(部)为单位提交申请书电子版至邮箱。
2.教师类项目电子版请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报送;研究生类项目电子版请各学院(部)教学秘书汇总后统一报送;两类项目均需附上项目推荐申报明细表(附件3)电子版,不接受同一单位多次报送,过期不予受理。
3.请各学院(部)加强对材料的形式审查,不符合形式审查的材料将不予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地点(人文社科类):行政楼(252)办公室
联系人:师老师、朱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65944873
电子邮箱:shidakeyanchu@163.com
附件1.教师类项目申请评审书
附件2.研究生项目申请评审书
附件3.项目推荐申报明细表(附件3)
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