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自然科学类2025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5 16:13:38 发布作者: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5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教师类项目及研究生类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组织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分类:

(一)类别

2025年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分为:

1.教师类项目(含专项项目);

2.研究生类项目(含专项项目);

(二)专项项目

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设立3个专项项目:

1.“三个定位”专项:围绕服务云南发展“三个定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展的研究项目。

2.“青年人才基础研究”专项: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此专项限教师申报,原则上只资助理工农医类项目

3.思政课研究专项:理工农医类不设思政专项课题,该类课题由社科办统一受理

理工农医类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支持项目申请人在自然科学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支持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科技兴农,此次申报不受理课程改革、教改相关项目的申报。

二、教师类项目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即为申请人,为在编在岗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2.青年人才基础研究专项申请人在申报当年,不得超过36周岁,即出生时间应在198812月及以后;

3.每位申报者只能选择一类项目进行申报,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只能为1人且人事关系所在高校为项目依托高校,可根据研究需要吸纳相关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多个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主持工作。在确保主持项目完成的前提下,可参加他人主持的研究项目,最多参加2项;

4.项目以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最终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二)其他事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

2.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3.主持过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其他教育厅同等级别厅局级项目及以上级别项目;

4.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5.对于终止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省教育厅基金项目,除负责人外的项目组成员三年内不得再申报省教育厅基金项目。

(三)项目立项及经费管理(含专项)

由省教育厅批准的基金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从立项当年的3月1日起执行。

理工农医类课题:资助2万元/

青年人才基础研究专项:资助4万元/

三、研究生类项目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为我校在读一年级和二年级全日制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能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2.申请时须有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

3.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其本人的毕业时间

4.项目负责人只能为1人,可根据研究需要吸纳相关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多个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主持工作。在确保主持项目完成的前提下,可参加他人主持的研究项目,最多参加2项;

5.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二)其他事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

2.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3.主持过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其他教育厅同等级别厅局级项目及以上级别项目;

4.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5.对于终止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省教育厅基金项目,除负责人外的项目组成员三年内不得再申报省教育厅基金项目。

(三)项目立项及经费管理(含专项)

由省教育厅批准的基金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从立项当年的3月1日起执行。

理工农医类课题:资助1万元/


四、申报方式

申请者请填写《教师类项目申请评审书》(见附件1)、《研究生项目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

五、提交材料

时间:2024111816点前学院(学部)统一汇总提交申请书纸质版(需签字完整,),附上签字盖章完整的项目推荐申报明细表(附件3),不接受同一单位多次分别报送,过期不予受理。

形式:申请书纸质版一式1(A3纸双面打印),含相关证明材料。可编辑项目推荐申报明细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注意:项目组成员、负责人未签字,研究生项目导师未签署推荐意见,申请书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不完整的视为初审不通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地点:自然科学管理科(233办公室

自科联系人:张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65912903

电子邮箱:787700253@qq.com

附件:

附件1:教师类项目申请评审书

附件2:研究生项目申请评审书

附件3:XX学院(学部)项目推荐申报明细表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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