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3 14:39:39 发布作者: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民族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科研院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3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此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奖项数量根据申报情况按一定比例设置,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调研报告类)”获奖证书,不设奖金。

二、申报条件

(一)调研报告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为2023年度内完成的原创性调研成果;

3.符合研究规范和文体规范,工作总结、学术论文等不在参评范围;

4.正文字数不超过1万字,全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申报单位等相关信息;

5.以少数民族文字报送的材料,须提交完整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稿;

6.已有实际应用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

1.申报人须为调研报告的第一作者,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篇调研报告;

2.申报人须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同一调研报告的作者不超过5人,作者姓名、人数和排名顺序由申报人确定,以加盖公章的《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2023年度)》所填“调研报告作者”为准,同一作者最多可在2篇调研报告上署名。

三、其他事项

(一)调研报告正文须按《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附件3)提交,正文不加封皮、不设目录、标注页码、与其他申报材料分开装订;《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2023年度)》(附件2)不留空白项,与相应证明材料一起装订。所有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3份。

(二)申报材料电子版包括调研报告、申报表和申报一览表,每篇调研报告和相应的申报表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名为报告题目,不涉密报告的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ynsfdxskgzb@126.com。

请申报老师于2024年3月1日前,将《一览表》(附件1)、《申报表》(附件2)、调研报告正文及相应证明材料等提交到社科办成果科227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44871

附件:

1.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2023年度)

2.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2023年度)

3.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

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