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研平台:
根据《云南师范大学科研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云师大科〔2021〕2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23年度科研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考核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省部级及以上平台及处于未验收的省教育厅平台(附件1)。
二、考核内容
1.研究水平与贡献及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70%):承担项目、科研经费、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得的奖励及专利、成果转化及经济效益
2.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15%):带头人影响力、团队稳定性及可持续性、各成员间发展的均衡性等。
3.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15%):规章制度、规范化运行、学(技)术委员会召开、学术交流与合作、开放课题设立、科普活动开展、安全管理及情况等。
三、工作流程
1.平台汇报:各平台负责人以PPT方式汇报(5分钟)。
2.专家质询:考核专家针对平台年度工作质询(5分钟)
3.专家打分:考核专家对照考核内容进行打分。
4.考核结果:科学技术处根据专家打分,确定平台年度考核等次及处理意见。考核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15%,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比例不低于10%。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平台,限期整改。连续2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予以撤销(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按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5.公示:年度考核结果在科学技术处网站公示,并将其作为确定下一年度平台年度运行经费和今后择优支持及推荐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考核时间、地点及要求
考核时间:2024年1月5日全天
考核地点:学校行政楼253、231会议室。
请各平台汇报人员(原则上由平台负责人)按答辩顺序(附件1)提前20分钟到答辩会场外等候。各平台务必于2024年1月4日下午15:00前,将年度考核汇报PPT电子版及答辩回执(附件2)发送至邮箱:leiyuntao@ynnu.edu.cn。
联系人:雷云涛
联系电话:65912901
附件:1.2023年度科研平台考核答辩顺序
2.答辩回执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