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自然科学类2024年度云南省教育厅 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0 19:08:02 发布作者: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4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教师类项目及研究生类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组织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分类:

(一)类别

2024年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分为:

1.教师类项目(含专项项目);

2.研究生类项目(含专项项目);

(二)专项项目

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设立3个专项项目:

1.“三个定位”专项:围绕服务云南发展“三个定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展的研究项目。

2.“青年人才基础研究”专项: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此专项限教师申报,原则上只资助理工农医类项目

3.思政课研究专项:深入研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对思政课教育环境、对象和目标内容、方法、手段、考核评价的研究。(理工农医类不设思政专项课题,该类课题由社科办统一受理

理工农医类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支持项目申请人在自然科学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支持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科技兴农,此次申报不受理课程改革、教改相关项目的申报。

二、教师类项目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即为申请人,为在编在岗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2.青年人才基础研究专项申请人在申报当年,不得超过36周岁,即出生时间应在1987年12月及以后;

3.每位申报者只能选择一类项目进行申报,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只能为1人且人事关系所在高校为项目依托高校,可根据研究需要吸纳相关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4.项目以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最终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二)其他事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

2.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3.主持过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其他教育厅同等级别厅局级项目及以上级别项目;

4.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5.对于终止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省教育厅基金项目,除负责人外的项目组成员三年内不得再申报省教育厅基金项目。

(三)项目立项及经费管理(含专项)

由省教育厅批准的基金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从立项当年的3月1日起执行。

理工农医类课题:资助2万元/项

青年人才基础研究专项:资助4万元/项

三、研究生类项目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为我校在读一年级和二年级全日制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能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2.申请时须有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

3.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其本人的毕业时间

4.项目负责人只能为1人,可根据研究需要吸纳相关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5.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二)其他事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

2.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3.主持过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其他教育厅同等级别厅局级项目及以上级别项目;

4.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5.对于终止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省教育厅基金项目,除负责人外的项目组成员三年内不得再申报省教育厅基金项目。

(三)项目立项及经费管理(含专项)

由省教育厅批准的基金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从立项当年的3月1日起执行。

理工农医类课题:资助1万元/项


四、申报方式

2024年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第一步:请各位项目申请人登录“云南师范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https://kyc.ynnu.edu.cn/userAction!to_login.action)“科研动态”一栏中可看到“2024年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自然科学类项目)”点击进入申报系统。

第二步:线下申报所提交材料,申请人请填写《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教师类项目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研究生项目申请评审书》(见附件3)。

注意事项:

1.教师用工号登录,研究生用导师工号登录,根据系统要求进行填写;

2.“所在研究基地类型”选“无”;“所在研究基地名称”一栏填写申请人所要申报的“专项名称”,非专项申报填“无”;

3.科技活动类型:请根据研究内容选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国民行业:请选择研究和试验发展;

4.根据提示上传申请书全文及相关附件(合并成一个文件)。

5.未进行系统填报的申请人,不受理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五、提交材料

时间:2023年12月10日完成系统填报;2023年12月11日16点前提交申请书纸质版,过期不予受理

形式: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含相关证明材料。

地点:自然科学管理科(233)办公室

自科联系人:张仁杨悦

联系电话:65912903

附件:

附件2: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教师类项目申请评审书

附件3: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研究生项目申请评审书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