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平台:
根据《云南师范大学科研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云师大科〔2021〕2号)的有关规定,为有效促进学校科研平台建设,现启动我校科研平台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及处于未验收的省教育厅科研平台(附件1)。
二、考核内容
科研平台的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本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方面。
1.处于建设期的科研平台
各相关科研平台对照平台建设任务书及相关管理要求,检查是否按计划进度要求实施,是否达到立项单位阶段性考核目标。
2.处于运行期的科研平台
各相关科研平台对照上年度《云南师范大学科研平台年度报告》中2023年年度工作目标,检查是否按计划进度要求实施,是否达到预期工作目标。
三、工作流程
1.负责人填报
各科研平台负责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云南师范大学科研平台年度报告》(附件2)并按时报送依托单位审核。
2.依托单位审核
各平台依托单位对《云南师范大学科研平台年度报告》及其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备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学校考核
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考核结果公示
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公示考核结果,并将其作为确定下一年度平台年度运行经费和今后择优支持及推荐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对其进行清理整顿。
四、材料要求
1.相关成果统计范围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1月(2023年批准的从批准时间开始采集)。
2.各依托但单位将《云南师范大学科研平台年度报告》纸质材料(一式2份)、年度报告第二部分“研究水平与贡献中的表(1)—表(10)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于2023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行攻楼243),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349451630@qq.com
联系人:徐雪芹
联系电话:65944875
附件:
1.参加2023年考核科研平台清单
2.云南师范大学科研平台年度报告
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