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任务合同书填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类项目和研究生项目执行期限均为2023年3月-2025年2月。
二、任务合同书中的预期成果请严格按照申请书中填写,须明确量化且可考核,不得使用模糊性、概括性描述。
三、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发表、出版与本课题相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以及申报成果奖励,进行成果鉴定等,均应标注“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助”。凡是未标注的成果,结题验收时省教育厅将不予认可。
四、自然科学类:教师类项目资助经费为2万元/项,研究生类项目资助经费为0.5万元/项;人文社科类:教师类项目资助经费为0.5万元/项,研究生类项目资助经费为0.25万元/项。
五、各项目负责人请将任务合同书纸质版(A3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报送给学院科研秘书,各学院请于2023年2月24日下午17:00将各学院任务合同书提交至相应科室,不按时填报任务合同书的,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自科联系电话:65912903 办公室:行政楼233
社科联系电话:65944873 办公室:行政楼252
附件:
1、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立项清单
2、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2023年任务合同书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