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数据安全工作的通知》(http://kjt.yn.gov.cn/html/2022/tongzhigonggao_0928/6191.html)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实验室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数据安全工作,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数据安全保护意识,压实数据安全工作责任,抓开展数据安全自查工作的落实,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二、本次数据安全自查工作要全面检查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隐患和管理机制漏洞,评估网络安全状况和防护水平,排查线下数据采集、保存、传递、处理、应用和销毁等环节中可能存在的数据安全风险点。并于于10月15日前完成。排查主要内容为:数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立和运行情况、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情况、网络安全相关备案办理情况、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情况、网络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线下数据安全管理情况。
三、请各相关实验室依托学院(部)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闭环抓好整改工作,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层层分解压实安全责任,常态化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防范突发事件发生;要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与各类应急预案,切实将安全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执行到位;要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国有资产和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