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云南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后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5 14:19:42 发布作者:自然科学管理科 阅读次数:

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3年云南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学校在前期申报、形式审查的基础上已组织相关校外学科专家召开评审会议遴选出学校正式推荐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现将申报后续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按相关要求按时完成申报

1、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7月12日止。在此期间,科学技术处会将形式审查的相关问题通过系统反馈给申请人,请各项目申请人在完成申报前随时注意查看申报系统,及时修改后再次提交,直至工作状态显示“申报完成”才为完成本年度项目申报;以上工作于2022年7月15日前全部完成;

2、请各项目申请人特别注意不要把已经申报过的项目(特别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作为新项目进行申请;特别注意项目题目不得与其他项目雷同,一旦造成学术不端后果自负

3、评审专家已在项目申请书中注明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各位项目申请人于2022年7月8日前领回纸质材料,并根据专家修改建议和本通知的要求完善项目申请书;

4、请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模板填写申请材料,申请书模板中的提示文字不要删除;简历撰写一定要规范,申请书简历部分要求列近三年内成果,不要超范围列;请完善项目申请书正文部分图文排版一定要简洁美观、字体统一

5、请勿修改系统自动生成项目执行期(2023-6-1至2026-5-31),申请书正文部分年度研究计划时间要与项目执行期统一

6、项目的完成目标要明确、适中、可考核,不要过低也不要过高,要考虑三年执行期是否能完成,前后目标要一致;申请书绩效目标表中的总体目标、分年度指标要用文字描述,不能只填一个数字,总体考核目标及分年度指标中的指标值必须绩效目标表中三级指标一致

7、项目清单中备注为“平台名额”的项目为学校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研究中心、省野外科学观测站推荐的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在申请书中的基本信息表中的“附注说明”栏中选上相应的选项

8、申请人应当是所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项目组成员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单位,合作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有合作单位的,须扫描上传双方单位正式签订的合作协议;

9、青年项目提交申请时,需要在系统中提交申请人博士学位证书和单位聘用合同扫描件;

10、符合直接给予面上资助的自然指数排名前100位高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ESI全球前1‰学科毕业的博士,在附件中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检索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聘用合同)附件名称以满足直接给予资助条件命名如:自然指数排名前100证明材料、ESI全球前1‰学科证明材料

11、所有项目的相关附件请按相关要求上传(如伦理证明、专家推荐信等);由于医学和生命科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申请人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针对相关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问题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扫描上传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证明;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研究,必须在申请书中提供依托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

12、正式申报时申请材料只需要在线提交电子版,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13、请项目申请人将盖章后的单位诚信承诺书扫描件上传系统,若没有请与所在单位科研秘书联系,另外负责人诚信承诺书也需签字后将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14、重点、面上项目需上传签字后的签字和盖章页,请项目申请人打印系统生成的项目申请书最后一页;所有类型项目项目申请人打印签字盖章页2022年7月7日12:00科技处233室,科技处统一盖章后返还

15、请项目申请人注意完善、充实项目团队成员,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一人;杰出青年、优秀青年、青年项目不用填报项目组成员表;

16、严格按照《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3年云南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中附件指南第六条有关要求执行

17、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处联系;

联系人:杨悦   张仁   0871-65912903

附件:推荐申报项目清单

科学技术处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