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
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一)申报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云南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教育科学研究为繁荣教育事业发展服务。
(二)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教育研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关注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努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我省教育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2022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年度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2022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申报限额为:云南师范大学20项。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青年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本年度继续设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每项资助1万元。申请人应按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云财教〔2021〕382号)》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一般项目或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青年项目不受职称限制,且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22日之后出生)。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且工作单位在云南的在站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申请人除具备上述职称条件外,还须是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专职党务干部和思想政治工作者,包括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
(五)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项目一经立项,除省内的工作关系变动,不得变更责任单位。
(六)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项目申请人可在《2022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项目选题指南》范围内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课题名称进行适当修改申报,申请人也可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选题目申报。鼓励开展反映云南省教育发展需要和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
(七)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6月22日前的,或在2022年6月22日之前已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报,但申报前提交结项材料未通过结项鉴定的申报材料不予参评)。
3.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项目。不得以已获得同级别及以上项目立项的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本次项目。
4.今年已申报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可以申报本批次项目;若上述项目获得立项的,所申报的本批次项目不再立项。
5.已申报今年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的,不论是否立项,不得申报本批次项目。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视为违规申报。
(八)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项目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至2年,以《立项通知书》确定的起始时间为准。立项后课题负责人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完成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按时完成课题研究并申请结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结项的,或到期后未申请延期并得到批准的课题,按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作终止研究或撤项处理,并进行相应处罚。《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可从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官网下载
(九)2022年度项目采取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因课题申报系统部署在云南省义务教育专网,在未接入义务教育专网的电脑上申报,需先注册云南教育云用户。注册地址为https://ysjy.ynjy.cn,具体操作见“云南教育云系统申请与登录操作手册”(附件2)。在已接入义务教育专网的电脑上,可直接登陆网址:http://jyky.ynjy.cn进入“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申报。在登陆后,按网页上的“申报指南”操作即可。
(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项目。凡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十一)学校申报要求:
1.第一轮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8日上午12点前。
《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项目论证活页》一式3份。以上材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交行政楼25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第一轮评审推出的20人务必于7月17日完成系统填报。7月18日上午10点前报送经系统生成且审查合格的《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项目论证活页》一式7份;以上材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7份活页夹在1份申请书内。交行政楼252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选题指南请参见附件1,其他相关操作问题请详见附件2、附件3。
联系人:师元梅、朱明月
电话:0871-65912911
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