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校异地科研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9 18:48:17 发布作者:重点平台建设管理科 阅读次数:

各学院(学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异地科研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7号)(以下简称《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异地科研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异地科研机构管理和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异地科研机构是指我校在校外设立的科研机构,包括各类型、各种性质的研究院、产业研究院、工业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及分中心、大学科技园及分园、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研究基地等主要承担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企业孵化、社会服务等任务的研究机构。

二、备案内容

(一)《通知》印发前设立的异地科研机构,应填写《高校异地科研机构备案信息表》(附件2-1)。

(二)《通知》印发后设立的异地科研机构,原则上应在高校与当地政府分别按照议事决策程序审定异地科研机构设立事宜后1-3个月内,填报《高校异地科研机构备案书》(附件2-2)。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异地科研机构备案信息表;

2.校地双方共建异地科研机构合作协议;

3.高校议事决策程序证明文件;

4.已在高校官方网站公布的证明材料;

5.异地科研机构建设方案等。

三、报送时间

5月25日前,各单位完成高校异地科研机构备案信息表、高校异地科研机构备案书填报,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备案材料纸质版1份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科学技术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20398313@qq.com。

请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异地科研机构信息填报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工作落实。

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异地科研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2.高校异地科研机构备案信息表、高校异地科研机构备案书(模板)

联 系 人:雷云涛

联系电话:65912901

报送地址:呈贡校区行政楼237室

科学技术处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