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5 10:18:57 发布作者: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2022年教育部人文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项目类别、资助额度、资助范围、申报条件以及申报中出现的问题以《通知》要求为准。

二、申报名额

项目申报以学校为単位,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各本科高校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根据《通知》要求,本项目申报为限额申报,我省推荐数为6项,各高校推荐项目总数超过6项时,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审,遴选6项推荐至教育部。

三、申报方式及流程

(一)省级遴选阶段

1.申报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申报审核职责,严格把关,确保所推荐项目申报信息准确、真实且符合申报要求。

2.各本科高校组织推荐项目负责人从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登录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将于4月11日开放),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信息填报,学校审核通过后,申报系统将自动生成完整的《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3.项目负责人将《申请书》纸质版1份,与项目申报时已完成70%以上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指不能用纸质材料呈现的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各1套(以上所有纸质材料装订成1套并签字)于2022年4月21日12:00前报送至行政楼252办公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报送教育部阶段

1.省教育厅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于2022年5月10日前通过申报系统将择优遴选的项目推荐至教育部。

2.本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教育部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提交1份在线打印的《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及1份申报成果至高校社科研究评价中心。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二)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如申报过程存疑问,请参考附件2相关问题。附件1仅供参考,以申报系统生成《申请书》为准。

联系人:师元梅、朱明月

电话:0871-65912911

                                                                          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