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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近日发布《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2年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kjt.yn.gov.cn/show-12-7063-1.html,附件),启动2022年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云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
二、申报程序
(一)自2022年2月28日起,申报人可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116.52.249.142,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在线申报。
(二)申报类别请选择“重点研发计划”项下“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专项”中对应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申报人)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材料后,提交申报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成功提交至推荐部门方为网络填报完成。项目负责人需于2022年3月27日23:59前完成上述填报程序,逾期未完成的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由推荐部门于2022年3月31日23:59在线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省科技厅。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和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对在申报评审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其认定资格,并按规定列入科研诚信记录。
(二)申报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推荐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三)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云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2、3。
(四)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鼓励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五)申请书须用中文填写,附件材料须提供与外方的国际科技合作协议。非中文附件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六)相关规定及申请书样本,请在信息系统首页“申报业务”栏目自行查询下载。
(七)涉密材料不得通过网络申报,按保密程序向省科技厅科技合作一处提交有关材料。
(八)鼓励外籍科学家依托在云南省注册的内、外资独立法人机构,领衔或参与专项申报。
项目申报相关咨询方式详见附件。
联系人:雷云涛 0871-65912901
附件: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2年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