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
为切实做好2022年寒假期间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预防科研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寒假期间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各单位应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本单位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制定寒假期间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逐级如实上报。
二、假期前安全自查
寒假前,各学院(部)必须对所管辖的科研实验室开展一次全覆盖、无死角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方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无实验任务的科研实验室要在放假时将门窗锁好,并张贴封条,假期期间一律不得私自进入,如果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学院主管领导申请,经同意、批准后方可进入,如私自进入出现问题按相关规定追责。
三、假期实验室管理
寒假期间,各学院(部)要加强科研实验室使用管理。特别注意落实好以下工作:
1.做好实验室防疫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开放的实验室加强实验室通风、消毒和个人防护等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2.因科研工作需要,有实验任务的科研实验室须报并向所在单位备案。科研实验室负责人及安全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安全责任,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外来人员需进入科研实验室工作的,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实验室强制准入制度进行安全培训,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同时在场陪同,并向所在单位备案。
3.开展实验活动的科研实验室,每天必须有教师值班监督,负责安全工作,人员进出要严格执行登记制度,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管理,不得从事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
4.各科研实验室要要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进行风险识别,并做好个人防护。科研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实验期间不得离开实验室。所有人员离开实验室前要做好“四防、四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门窗、水、电、气)工作。
5.所有仪器设备(特别是特种设备)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要对科研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检修,确保运行状态良好,严格执行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人防技防措施,加大巡查力度,重点加强对超期服役、加热制冷、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6.涉及使用各种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的科研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退、双人使用)制度。严禁在科研实验室内大量存放和违规采购危险化学品。实验前要熟悉化学品相关理化性质,充分做好个人防护和应急准备;实验产生的危险废物要分类收集、标识明确,严禁随意丢弃、倾倒。
四、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学院(部)于2022年1月4日12:00前将由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纸质件及电子版,报科学技术处(行政楼237办公室),电子版发至920398413@qq.com。(邮件主题注明:XX学院(部)2022年寒假科研实验室安全值班表)。
联系人:雷老师
电 话:65912901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月1日
附:
XX学院(部)2022年寒假科研实验室安全值班表
学院、部门(公章): 填报日期:2022年1月日
序号 |
值班日期 |
值班人员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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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注:此表不够可以加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