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处关于做好2021年国庆节期间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8 16:45:32 发布作者: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

国庆节将至,为确保放假期间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2.国庆假期前,认真组织全方位的实验室安全排查,发现的隐患要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方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假期安全,做到不留漏洞,不留死角,确保实验室安全。

3.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人员进出要严格执行登记制度,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严禁将实验室交由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管理,不得从事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

4.各单位实验室在无实验任务情况下,须确保水电气和仪器设备处于关闭状态,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应安排值班人员监控;进行实验时,要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和仪器使用操作规范,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实验期间不得离开实验室。在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关闭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等。

5.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学校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管理规定,认真清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建立管理台账,及时入库、入柜保管,严格落实专人专柜保管制度,严防发生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安全事故。

6.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值班制度,安排人员值班,加强节假日期间实验室巡查工作,及时掌握实验室运行及人员健康状况。如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要及时稳妥处置,并立即向所在单位、学校保卫处和科技处等部门报告。

请各相关单位于9月30日上午12:00前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学院(部)假期科研实验室安全值班表”(见附件)报送至科学技术处重点平台建设管理科(行政楼237室),电子版发至920398413@qq.com。(邮件主题注明:XX学院(部)假期科研实验室安全值班表)

联系人:雷老师

电 话:65912901

科学技术处

2021年9月28日

附件:学院(部)假期科研实验室安全值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