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1-07 10:01:29 发布作者: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各项目申请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9541.htm)文件的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集中接收工作于3月20日16时截止。

2.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为保证申请人信息准确,正式填报申请书之前,请务必在ISIS系统中个人信息界面维护个人基本信息。如申请人为新引进人才,且在原单位申请过或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则原账号登录即可,登录后在个人信息界面维护个人基本信息;如忘记密码,可使用ISIS系统登录界面“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找回相关信息;如个人没有账号,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申请,需提供申请人的姓名、邮件、职称信息,经所在学院、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前报送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学校开户后,请申请人查看邮箱中邮件,并按邮件要求完成后续操作后完成开户;

7.关于学术纠纷与学术不端

填写申请书时应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申请书中所填内容杜绝弄虚作假,申请内容没有学术纠纷,申请人应确保本人及主要参与者身份、学历和职称等与学校人事档案一致。

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亲自签字,凡代签或签名与打印体不一致等引起的学术纠纷由申请人负责。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8、如需和外单位合作申请项目的,合作事项请与合作单位事先协商,商定合作协议相关条款,待项目获准后再正式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在提交项目计划书时一并提交学校科技处,科技处和项目计划书一起进行签章。

四、各单位事项

1.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阅读《指南》并根据《指南》,结合本单位学科发展方向与科研主攻方向,挖掘资源特色和优势,积极组织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申报。

2.各学院、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经验丰富的相关学科专家对于申报项目进行逐一指导,减少项目申报的仓促性和盲目性,提高申请书质量和项目中标率。

3.各学院、部门应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及形式审查工作,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填写规范、完整、准确,提高项目初审通过率。

五、项目申请工作时间安排

学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逾期不候。具体时间安排请参考附件1:《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间安排进度表》。

希望各学院、各部门及各申请人严明纪律,对各类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按学校下发到各学院、部门的时间安排进度认真做好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

联系人:张仁、王磊

电话:0871-65912903,15987136009

电子邮件:nkmarvel@139.com

链接1:《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9541.htm

链接2: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待发布,请参考www.nsfc.gov.cn网站上的“项目指南”栏目)

附件1: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间安排进度表

附件2:形式审查明细表(预计2020年2月23日发布)

科技处

2021年1月6日